索引号: | 1/2025-00202 | 分类: | 卫生、体育\其他 通知 | ||
发布机构: |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| 文号: | 通医保发〔2025〕30号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5-05-30 | 发布日期: | 2025-06-04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名称: |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|
索引号: | 1/2025-00202 | ||||
分类: | 卫生、体育\其他 通知 | ||||
发布机构: |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| ||||
文号: | 通医保发〔2025〕30号 | ||||
成文日期: | 2025-05-30 | ||||
发布日期: | 2025-06-04 | ||||
有效性: | 有效 | ||||
名称: |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|
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医疗保障局、卫生健康委员会,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、开发区社会事业局,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,市区相关医疗机构:
现将《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苏医保发〔2025〕18号)转发给你们,并明确我市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相应医疗服务项目最高政府指导价格,不得上浮,医保支付类别仍按原规定执行,请认真遵照落实。
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。
附件:1.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
2. 南通市部分检验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
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5年5月3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5.30通医保发〔2025〕30号+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.pdf